近年来,三穗县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让广大人民群众和项目业主切身体会到深化改革的获得感。
一是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行政审批工作细则,赋予台烈镇6项行政处罚权,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境保护验收审批,三项审批制度均改为备案制,由原来“受理-现场勘察-集中决策-出件送”的程序转为“现场受理资料-现场办结”的程序,大幅压缩办理时限。
二是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业主自行在家就可以完成项目登记表备案。
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取消前置条件,实行联合审批,比如:之前涉及生态破坏的项目须取得水土保持批复后才能受理其环评文件。
四是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实行专家函审,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
下一步将建设项目试运行备案、竣工环保验收备案在网上填报,将环评文件技术评估费用或专家函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深改工作宣传力度,让改革的实惠在人群中得到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