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提高三穗县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有效推动我县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及排污费征收工作,三穗县环保局召集辖区内制砖厂、制碳厂、木板厂等行业十五家企业负责人开会。
会上,县环保局负责环境监察执法、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同志组织企业负责人和环境监察大队同志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水十条”、《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排污费征收具体工作的同志向企业负责人介绍排污费征收程序并且着重强调了各个环节的时限。根据要求,企业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正常运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健全环境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通过这次会议,各企业负责人又了解了许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环保意识,为更好的履行国家环保法律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