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整改饮用水源方面环境问题,天柱县及时召开研究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专题会议,采取“四举措”常态治理和保护。
一是明确管理主体。会议明确鱼塘水库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治理及管理责任主体为县水务局和县鱼塘水库管理处,县水务局依法委托县鱼管处对库周、库岸、弃渣、弃土入湖行为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确保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次生污染水体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保洁队伍。由县鱼管处聘请有资质、懂水性的人员对库区进行日常保洁和管理,所需保洁人员工资和保洁油料费按每年20万元的标准从县财政预算列支。同时,从县财政预算每年10万元到坪地镇人民政府负责鱼塘水库水源地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进一步保障了鱼塘水库环境整洁。
三是提升监测水平。县环保局要加强库区水源日常监测频次,对影响库区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加快鱼塘水库水质自动监测项目实施进度,实现该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自动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水平。
四是借力监管执法。由县人民检察院收集有关印证材料函送三穗县人民检院,借力三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三穗县境内各部门与我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管治好流入鱼塘水库的各支流。
目前,该水源地的垃圾、污水治理工程,水库扩建工程,封闭式输水工程,水质自动站监测等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