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网站 ·设为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政务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法律法规 | 污染控制 | 环境监测 | 环境监察 | 项目审批 | 自然生态 | 建议提案办理 | 环保信箱 | 在线调查 | 网上征集 | 在线访谈 | 曝光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在线访谈>>正文
 
苗智会:我省在治、建、管、改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16-06-14 11:37     (浏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贵州人民政府网和当代先锋网联合为您打造的“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盛媛。今天做客在线访谈的嘉宾是: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苗智会:。苗厅长,您好!和网友打声招唿吧![10:13]

苗智会: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10:13]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苗厅长来,主要是想请苗厅长介绍一下近年来,我省在“治、建、管、改”等环境保护方面开展的一些工作。 [10:14]

苗智会:关于我省在“治、建、管、改”等环境保护工方面开展的一些工作,在这里,我先给各位网友简要介绍一下。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10:14]

苗智会:一是关于“治”的方面,我们以治水、治气、治渣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全省以稳定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工作主线,以治理废气、废水、废渣为主要内容,推进重点流域、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治理。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等措施,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全省八大流域实施“河长制”,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源的水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工业废渣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今年计划建设11个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目前已经建成了9个。以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的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支持清镇市、遵义县、赫章县、威宁县等县(市)的223个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同时,基于贵州特殊的地质条件,出台了严于国家标准的《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从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封场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全过程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行为进行管控。 [10:15]

苗智会:二是关于“建”的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大环保设施和环保能力建设力度。今年4月20日和8月1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慕德贵同志分别主持召开了全省环境保护重大设施项目建设推进会,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了再部署,提出了推进要求,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12件实事、《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涉及的295个年度建设任务。列入2015年省政府10件民生实事的“建成3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所有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联网直传建设任务”已按时序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10:15]

苗智会:三是关于“管”的方面,我们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省政府于2014年3月发布了《关于实施严格环境监管措施的通告》,在全省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点违法排污行为:一是对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污染重的“两无一重”企业严格落实 “三不放过”原则(对“两无一重”企业不关停不放过、对违法企业不处罚不放过、对环境犯罪者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放过),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关停、处罚、挂牌督办等分类处理措施。自今年开展大检查以来,截至今年第三季度,环保、公安共出动执法人员7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万余家(次)。关闭企业(含加工车间)105家,责令停产587家,责令停止建设265家,责令整改1658家,行政处罚案件995个,处罚金额381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7 件,其中涉嫌环境犯罪5件。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对环境问题突出的20家企业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被扭转,严格执法措施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改善的作用已初步凸显。 [10:17]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我省污染治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0:17]

苗智会:我省污染治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峡库区上游区及影响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完成《三峡库区上游区及影响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污染物排放与环境现状专项评价。二是报请省政府审定下达了2015年度八大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对各位河长完成2014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检查考核,推进八大流域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印发《关于严格执行〈贵州省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启动了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强化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10:18]

苗智会:第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了《贵州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开展了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上半年,全省88个县(市、区)已有80个建成投运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110家,全省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9个市(州)全部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全省已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油气污染治理任务完成50%以上。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淘汰燃煤锅炉450 台约1100蒸吨,完成了年度淘汰目标任务;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44334辆,完成年度总任务约67%。全省空气自动站县驻地以上城镇已实现全覆盖。 [10:20]

苗智会:第三,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配合环保部完成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工作。组织赫章县、钟山区、万山区、松桃县 4个重点区域编制2015-2017年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报审,入围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在非重点省份中排名第一,初步估计每年能争取到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约2亿元。制定了《涉重项目重金属排放总量“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审核方案》,对没有明确总量来源的涉重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审批,逐步实现我省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 同时,对全省重金属污染区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从水、大气、土壤及人群健康方面提出控制对策,形成《贵州省重金属污染环境影响回顾分析与风险评估研究报告》与《贵州省采冶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治理效果评价方法研究报告》,为“十三五”重金属污染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0:21]

苗智会:第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截至8月底,共完成1487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例行督查(其中:产生单位1344家,合格率97.9%;经营单位143家,合格率94.6%),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批准跨省转移、收贮、处置危险废物56018吨,批准转移出省安全处置危险废物19561吨。[10:24]

主持人:在《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提到“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据了解,2015年1至9月,贵阳市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分列第3-7位。那么请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我省的环境质量状况具体怎样?又是采取哪些措施促进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0:25]

苗智会: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守住生态底线为目标,突出强化设施建设、总量控制、改革创新、科技进步、法制保障“五个支撑”,促进全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省44条主要河流85个监测断面达标率为82.4%,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85.7%;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3%。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9.6%。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固体废物、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 [10:26]

苗智会: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协同省直有关部门,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督促列入国家责任书的项目建设。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列入国家考核的21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 2013年,在统筹推进“十二五”以来各项减排措施的基础上,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和《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我厅全面启动以废水、废气、废渣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主的环保设施建设,总投资500亿元,建设2000多个项目,目前环境保护12件实事已完成总任务的70%,分别提前1年和提前2年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全面建成了国家要求的“十二五”重点减排建设项目151个。20个主要河流跨界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88个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已于去年建成投运。64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业务用房建设已建成45家。通过一大批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切实解决了我省环保设施不足的问题,破解了资源环境瓶颈,保住了贵州良好生态品牌,坚决守住了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10:28]

苗智会:二是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坚持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抓好结构减排项目监管统计工作;加强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和定期监测,严肃查处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达到考核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及水泥厂脱硝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环境容量。 [10:28]

苗智会:三是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制定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科学统筹、系统谋划、试点推进13项改革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复制推广在赤水河流域实施的第三方治理、生态环保红线划定等12项改革制度,启动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总结清水江、红枫湖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经验,在赤水河推行水污染生态补偿,用经济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总结实施“河长制”经验,全面启动全省八大流域“河长制”工作,切实保障各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协调推进建立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黔西南州4个片区环保法庭,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司法保障。一些改革事项如赤水河流域改革试点、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试点、执法联动机制建设等取得创新性进展,建立和完善了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 [10:29]

苗智会:四是加强调研,启动了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以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要素为重点,加强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着力摸清家底,健全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我省环境保护措施和标准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同时,着力抓好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和容量研究、重点水系环境容量、土壤状况调查和治理对策研究等工作。建立环境质量定期会商机制,健全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数据库,将会商成果运用到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污染治理、环评、验收、执法等各个方面。 [10:32]

苗智会:五是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和省委、省政府“铁腕治污、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和“多彩贵州拒绝污染”的要求,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重点减排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工作,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约谈了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下达停产治理整改通知书。自“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厅大力实施司法联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工业园区、高速公路沿线、城市进出城主干道沿线企业、煤矿、涉重金属排放等企业开展检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万余人(次),排查企业3.30万家(次),责令停产企业558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1111家,完成整改企业915家,关停取缔企业237家,罚款企业1284家,处罚金额5519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32件,涉嫌环境犯罪立案15起,涉案20人,刑事拘留13人,已审判6人,判处单位犯罪1件,行政拘留24人。按日计罚3件,查封14件。 [10:32]

主持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自去年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今年继续推进“六个一律” 环保“利剑”专项行动”,自去年年底启动并开展了环境保护工作大检查,请介绍一下贵厅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大检查有哪些主要做法?成效如何?[10:32]

苗智会:2014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严格环境监管措施的通告》,启动了“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并以此为载体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的通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环保部办公厅《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9个方面的大检查工作。 [10:33]

苗智会:一是明确了以环境质量为主的目标体系,与9个市(州)人民政府签订了《贵州省各市(州)政府第六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3年-2017 年)》和《贵州省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水、大气等环境质量不下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和逐步改善;环境风险可控,省内少发或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国家约束性指标任务必须完成”的环境保护工作“三条红线”,用一票否决的办法来督促地方政府强化责任,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对大排查工作所涉及的10个省直部门和9个(市)州政府的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实施多部门横向联合执法,形成大检查工作合力,共同指导、协调和推动大检查任务的落实。 [10:33]

苗智会:二是省级和市(州)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印发《贵州省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制度》,制定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方案,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的环境监管网络责任制。目前省级和贵阳、铜仁、六盘水、黔西南、黔东南等6个网格划分方案已确定,其他4个市(州)也进入征求意见程序。充分履行职责,强化相应责任,结合已实施的《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制度》,以网格为单位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在大检查工作进入督导阶段,由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组织督导组,开展督查和抽查,确保工作到位,不留死角。[10:34]

苗智会:三是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前面我已介绍过,这里就不再重复。[10:34]

苗智会:四是今年4月,我省出台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架设了高压线。 [10:35]

苗智会:五是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不断巩固省级标准化建设达标成果,切实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全省102家环境监察机构已有84家通过标准验收(其中:61家通过新标准验收)。举办了4期300人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 [10:36]

主持人:刚才您谈到我省环境保护中的“管”,网友“隋小棠”就想请您介绍一下贵厅如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能否举一些典型的案例? [10:36]

苗智会:谢谢这位网友对我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我在这里给大家讲两个案例。[10:36]

苗智会:案例一:贵安新区王学昌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染物移送行政拘留案。2015年2月12日,省环境监察局联合贵安新区环保局对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羊塘村牛路组的王学昌废旧塑料加工点(个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废旧塑料加工点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从事废旧塑料加工,通过无防渗措施的水沟和坑塘排放生产废水及废渣,严重威胁饮用水安全。 [10:37]

苗智会:我厅和贵安新区环保局经过认真调查取证,于3月6日联合贵安新区公安局对该塑料加工点主要生产设备实施现场查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贵安新区公安局。随后贵安新区环保局于3月24日跟踪检查,发现当事人将被查封的违法排污设备拆封转移并逃逸,贵安新区环保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贵安新区公安局随即展开侦查和对违法当事人实施追逃抓捕,于 2015年7月将违法当事人抓捕归案,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10:38]

苗智会:案件二:对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同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现场查封和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等措施。2015年1月14日,省环境监察局联合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黎平县环保局对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公司2台(5#、8#)8000KVA的矿热炉处于生产状态,但其配套的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恢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停止违法排污行为。[10:39]

苗智会:1月26日,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对该公司复查,发现该公司仍然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日博官网365.tv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于2月5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于2月27日对其作出罚款24万元的处罚决定。 [10:39]

苗智会:此外,1月27日,黎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5#、8#矿热炉实施了现场查封,期限为一个月;同时黎平县环保局就该公司不正常运行防止污染设施一案,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向黎平县公安局进行了移送,黎平县公安局当场受理。黎平县公安局拘留所于1月30 日依法对该公司总经理庄某某、生产负责人黄某某分别实施了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为7日。现已执行完毕。 [10:40]

主持人:感谢苗副厅长在线作答。各位网友,以上就是今天在线访谈的全部内容,由于时间关系,访谈中网友们提出的问题,未能在线回答的,我们将转请有关部门作答后,在栏目相应位置呈现。感谢各位网友对在线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会。 [10:41]

关闭窗口
  相关阅读  
 
  •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政府网站导航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日博官网365.tv微信公众号 主办: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技术支持:黔东南信息港
黔ICP备05000359号 地 址: 北京东路11号 联系电话:0855-8221064